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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粤碧院教科〔2024〕137号 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期间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3 17:43:4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

国庆假期将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为确保国庆假期学校实训室(含智慧管理产业学院,以下相同)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国庆期间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责任明确。二级学院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格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预案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学校各实训场所人员和设备安全,无任何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立行立改。各二级学院组织人员对管辖实训场所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严防实训室安全事故发生。发现隐患,立行立改,未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建立整改台账,整改完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纸质检查记录,归档备查。

各二级学院自查:9月28日前

教务科研处检查:9月29日。

三、强化管理,落实防范。9月29日下班前,各二级学院安排人员再次检查所有实训场所,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水、电、气、门窗,并做好实训室的封闭工作。假期需使用的实训室,应安排专人值守,并向教务科研处报备。发生突发事件,应冷静果断处置并立即报告至保卫处、教务科研处,不得延报、瞒报、不报。

国庆假期实训场所安全紧急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保卫处

校园门岗

0763-3918222

教务科研处

谢老师

15016834376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遵守,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期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

 

附件:国庆假期校内实训场所使用统计表

粤碧院教科〔2024〕137号 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期间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国庆假期校内实训场所使用统计表.xls



 

教务科研处     

202492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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