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碧院教科〔2024〕137号 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期间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国庆假期将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为确保国庆假期学校实训室(含智慧管理产业学院,以下相同)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国庆期间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责任明确。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格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预案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学校各实训场所人员和设备安全,无任何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立行立改。各二级学院组织人员对管辖实训场所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严防实训室安全事故发生。发现隐患,立行立改,未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建立整改台账,整改完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纸质检查记录,归档备查。
各二级学院自查:9月28日前。
教务科研处检查:9月29日。
三、强化管理,落实防范。9月29日下班前,各二级学院安排人员再次检查所有实训场所,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水、电、气、门窗,并做好实训室的封闭工作。假期需使用的实训室,应安排专人值守,并向教务科研处报备。发生突发事件,应冷静果断处置并立即报告至保卫处、教务科研处,不得延报、瞒报、不报。
国庆假期实训场所安全紧急联系方式
部 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保卫处 | 校园门岗 | 0763-3918222 |
教务科研处 | 谢老师 | 15016834376 |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遵守,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假期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
附件:国庆假期校内实训场所使用统计表
粤碧院教科〔2024〕137号 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期间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科研处
2024年9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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