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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粤碧院教科〔2025〕47 号 关于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07 10:28:11 浏览次数: 【字体: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5 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持有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

二、网报时间

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个时段之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

第一阶段:2025年4月11日9:00至4月21日17:30;

第二阶段:2025年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7:30。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关闭。

三、申请流程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

进入“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点击“在线办理”;注册账号并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

四、需准备的材料

根据《通知》要求,申请人需在网报完成后,在当地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完成报名审核(所需材料按认定机构公告要求提供):

1.身份证明:(依据申报的类型,具体可查看认定机构公告的要求)

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在校生:身份证原件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2.学历证明: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无法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无需提交证书原件;无法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5.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由认定机构核查;港澳台居民需自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6.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格式要求上传)。

7.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五、注意事项

认定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思想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持有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受理范围:

1.广东户籍、广东居住或广东在校生均可在相应地点申请认定;

2.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特此通知。

                      


                                                               教务科研处

                                                            2025年4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终审:教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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