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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粤碧院教科〔2025〕66号 关于做好省级职业教育规划教材修订更新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09 15:06: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修订更新备案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5〕18号)文件要求,规范我校省级职业教育规划教材(以下简称“省级规划教材”)修订更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更新要求

1.周期要求

省级规划教材须严格落实“每三年全面修订一次,每年动态更新内容”要求。

2.退出机制

存在以下情形的教材,将退出省级规划教材目录并追责:

连续三年未更新内容、编者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或重大负面影响事件、教材推广发行行为不规范。

3.内容审核

修订更新须严格遵守《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广东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粤教职〔2023〕7号)等文件要求,严把政治关(符合意识形态要求)、学术关(内容科学准确)。

4.其他

需要修订更新备案的省级规划教材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省教育厅报送教材修订更新情况,切实做好修订更新备案工作。教材编写人员发生变更或教材内容进行了重大修改、再版印刷或修订更新未经省教育厅备案同意的,不得在封面标注“广东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等字样。

二、备案时间安排

2025年上半年就需修订更新的,需在2025年5月12日前提交材料至教务处(校内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常规批次:每年11月20日前提交材料(校内截止),教务处汇总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省厅受理时间为12月1日-31日)。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材料

《广东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修订更新备案表》(可编辑电子版);

教材样本:修订前后教材各5份(纸质版)。

2.提交方式

纸质版:提交至教务科(授渔楼320);

电子版:发送至教务科李春琼老师。

四、其他事项

教材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所在学院负责统筹材料部门初审与联系出版单位出具审核意见,教务科研处负责组织校级层面的教材审核与报送省厅工作。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修订更新备案工作的通知.pdf

2.广东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修订更新备案表.doc


 

 

教务科研处

2025年5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终审:教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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