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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粤碧院教科〔2024〕98号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通识公选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03 20:26:4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教学(系)部: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通识教育课程的改革与发展,提高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学质量,现将2024—2025年第一学期通识公选课课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开设选修课:

1. 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 具有本科学历或助教职称,且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并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年以上。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课程应与本人所学专业或现所从事专业、所担任课程密切相关;

2.申报的课程旨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优化学生的能力结构,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助力学生的个性发展,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内容上应具有一定的实用性、教育性和广泛性;

3.申报的课程类型应归属“美育教育类”“健康教育类”“信息技术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人文素养类”“科学素养类”等类别。开课的学时、学分可根据教学内容进行设定。(如16、24、32学时,对应学分为1、1.5、2学分)

4.申报利用多媒体教学的课程放映影像资料的课时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总课时的1/5;如申报的课程以创作、实践动手为主,涉及的耗材费用,由选修学生分担,在选修开课中注明所需费用。

三、申报流程

1. 申报人需填写“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申请表”(附件1)。

2. 申报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交由通识课教研室统一报公共课教学部和教务科研处审批。

四、选课与开课

1.教务科研处将通过审核的课程列入开课计划中供学生选课,选课人数少于30人的课程不予开课;

2.通识课第3周开课,申报人在开课前将前两周授课计划、课程标准、教案及课件准备好,报至课程通识课教研室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开课;

3.如因申报人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开课,应在开课前两周提交相关说明。如能调配到合格教师的,按申报流程并经公共课教学部和教务科研处审核后方可开课;不能调配到合格教师的不予开课,教务科研处将组织学生重新选课。

五、其他说明

1.若授课教师属于本校行政或教辅岗位人员,请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校内兼课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校教字〔2024〕45号)文件要求,填写《附件2: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校内兼课人员任课申请表》,完成流程审批。

2.请申报人于7月10日前将归属部门审核通过后的申请表(纸质版签字稿)交由通识课教研室负责人统一报送审批(授渔楼319,江老师)。

3.关于通识课教师教材(参考资料)的选用,拟任课教师需严格遵守《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的规定,报学校统一征订。学生教材的配备确有必要,任课教师需在开课后征得学生同意,由学生统一组织购买或单独购买,所需教材费用学生自行承担。

 

附件1: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通识课申请表.xlsx

附件2: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校内兼课人员任课申请表.docx

 

教务科研处

2024年7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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